初唐:开局告诉李二我是穿越者

摆烂11

历史军事

大唐,贞观元年。
东宫,丽正殿。
虽然已经登基成为陛下,然而,由于李渊 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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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百七十八章 海外

初唐:开局告诉李二我是穿越者 by 摆烂11

2024-6-23 09:53

  二月中。
  不少人开始有点感觉到,如今的洛阳城变化真的有点大。
  倒不是说一栋栋的高楼拔地而起的那种巨大的变化吧。
  而是……
  似乎越来越多的人,开始讨论小说,开始不知不觉地,喜欢上读书。
  就连六七岁的孩童,都以泡在洛阳图书馆里看故事来打发时间。
  杜牧就是这样一位小朋友。
  现在他仅仅只有六七岁,然而,他每天最喜欢做的事,就是泡在图书馆里看书。
  当然!
  一般的杂书,他不会去看,因为那不符合他的口味。
  他要看,就看《三国演义》、《知否》这种。
  今日……
  杜牧一如既往地来白嫖。
  京兆杜家,那可不是普通的家族,而是大唐十分有名望的大家族。
  子嗣繁盛不说,当宰相,当高官的,还不少。
  像是这样的家族,当然不会没有钱。
  可杜牧就是喜欢这种所有人一起读书,然后一起讨论的感觉。
  因为读书你不一起评论的话,有时候,这高兴了,伤心了,也都没人陪,那就有点无聊了。
  还有就是……
  他听说皇孙殿下今年才仅仅只有十二岁。
  他觉得……
  他这六七岁的小胳膊,一点都不比皇孙殿下差。
  如果有一天能遇到皇孙殿下,然后跟这对方混,那也就再好不过了。
  毕竟……
  皇孙的事迹,谁不知道啊。
  这洛阳图书馆,包括那足球城,都是殿下的手笔。
  你很难想象,一个才仅仅只有十二岁之人,就已经是取得了这样的成就。
  还有!
  他也被殿下的那种‘文以载道’的志向,给吸引。
  这些都是他从他的祖父杜佑那里听说的。
  杜牧实在是无法想象,为何这世界,竟然还有比他还要牛逼的人。
  而这个人……
  恰恰就是李重。
  包括上元夜的演唱会。
  那是他一生当中,看过的最精彩的一次表演。
  不管是海盗的歌曲,还是最后的天地龙鳞,都把他给震撼得完全说不出半点话。
  然后……
  也是越发地了解到了,自己所知道的东西实在是太少了。
  外面的世界竟如此精彩。
  而自己杜家,又是如何的跟不上脚步。
  就连他祖父杜佑,都不得不感慨。
  洛阳图书馆的印书速度实在是太快了。
  还有!
  那宋体字,也是划时代的发明。
  以前的印刷,都是看写字的人写得怎么样,就印刷成什么样,很是具有写字的人的印刷风格,但同时也带来了一个问题。
  由于缺乏标准化,所以,很难大规模地进行印刷,雕刻的工匠雕着也很累。
  而自从有了宋体字以后,由于宋体字适合雕刻,适合印刷的特点。
  这便导致了,印刷变得更具可操作性。
  因为……
  当你熟练地掌握了宋体字的写法之后,那么换一个人来写,这个人所写出来的宋体字,跟前一个人所写的宋体字,并不会出现太大的变化。
  只能说……
  这皇孙简直是万世不出的天才。
  颇有一种,一百八十年前,横空出世的李重的感觉。
  当然!
  两人擅长的东西完全不一样。
  总之……
  他就像是天上的星,在漆黑的夜空中,闪闪发光。
  同年龄,同时代的人中,应该没有人能取得像他如此成就。
  再加上……
  陛下如今似乎也很喜欢这一位孙子。
  风向变了!
  以前,由于陛下不喜欢太子,进而对皇孙,似乎也没什么好感。
  所以燕王跟晋王,才能受到陛下的青睐。
  现在……
  陛下却是似乎常常在大臣面前提到皇孙。
  再也不见什么燕王跟晋王了。
  而且……
  陛下最近也是很是关心皇孙所做之事。
  据说……
  经常向身边的人问,皇孙最近在做什么。
  当然!
  杜家其实也不必气馁。
  虽说,跟皇孙比起来,他们家杜牧是不怎么样,但是他们家杜牧跟其他人比起来,却又是不要好太多。
  杜牧这孩子……
  就是爱学习!
  你看!
  这天不亮,他就又跑出去,去洛阳图书馆看书了。
  就是有时候,家长也时常为他有可能去看那些没什么用的书而担心。
  《三国演义》倒是还行,杜佑觉得。
  而且能把三国写成这样,杜佑以为,除了孟郊,应该没有其他人了。
  但后面又出了一本《知否》。
  其实一开始,你让杜佑看一本专门写闺房的小说,杜佑是拒绝的。
  但是……
  听人说这书不简单,他便也是带着好奇之心,一点一点地读下去。
  你还别说!
  这里面既涉及到官场,又涉及到对家族的利益的维护。
  杜佑有问过洛慎,这书是谁写的。
  只见洛慎看着他不语。
  杜佑似乎明白了。
  甚至……
  最近杜佑还有一种感觉。
  这《三国演义》说不定都不是孟郊原创的,而是有一只手,在推着孟郊去写。
  毫无疑问!
  这一切的疑问,追根溯源,都要回到那位的身上。
  只能说……
  这皇孙,实在是让人摸不透。
  十二岁的人,能有这种阅历?
  ……
  今天杜牧一来到洛阳馆,然后就遇到了洛慎在让人换海报。
  洛慎也是一眼就看到了杜牧,当即便跟杜牧打起了招呼来。
  “杜十三,今日又来啦?”
  以长辈打趣年轻人的口吻道。
  杜牧也是看着那海报,问道:“这是又有什么新鲜的东西?”
  洛慎跟他是老熟人了,也是随口便道:“也不算是新东西吧,而是……这不,《知否》卖得越来越红火了,就再加大宣传一下。”
  杜牧念着海报上的文字,“争渡,这书名不是叫《知否》么,为何上面写的却是争渡?”
  洛慎也是回道:“这我就不知道了。”
  洛慎肯定是知道的。
  只是他假装不知道,然后逗小孩而已。
  洛慎说完便又道:“你若想知道是为什么,可以去思顺坊,找那里的留声机店,问问他们的店家。”
  杜牧:“故弄玄虚,就不能直接告诉我得了?”
  洛慎:“你看书,我直接都把故事结局都告诉你了,那你看着还会觉得有意思么?”
  杜牧便点了点头,道:“那倒也是。说起来……老洛,我能不能麻烦你一件事。”
  洛慎:“何事?”
  杜牧:“你能不能把我介绍给皇孙殿下。”
  洛慎:“怎么,你年纪这么小就想当官了?”
  杜牧:“不是,我就是对皇孙殿下有点好奇。就认识一下。”
  洛慎:“殿下忙得很,不一定有时间见你。你拿你写的诗跟文章,我试试吧。”
  也就是看在两人很熟的份上。
  可杜牧才这么小,他哪有什么诗跟文章。
  不过……
  这自然也难不倒他。
  他可以随便写一下自己对李重取得如此成就的看法。
  然后……
  再提出一点疑问。
  ……
  李重这边……
  打猎这种事,李重这辈子还是第一次。
  不过他皇祖父都点名要他参加了,那他也只能是去陪着了。
  之后……
  他皇祖父还教他练习射箭。
  射箭这玩意……
  那对李重来说,不是手到擒来么?
  分分钟就上手了好不好。
  而且……
  一出手就很稳。
  这也是直接把李括给看得无语。
  这世上……
  难道真有天生就会各种各样的东西的人。
  不然……
  这该怎么解释,李重说自己根本没有人教过,却一下子就能掌握。
  甚至……
  就连是使用火枪,射固定靶。
  只见李重,都是看完了一次,然后就自己完全懂得如何操作。
  虽说……
  这些操作其实也不难。
  但问题就在于……
  别的一般新手,由于是面对一样新鲜的事物,肯定多多少少,都会给人一种有点手生的感觉。
  而李重则是不然。
  一拿到手上,感觉像是许久都没有摸过,然后忽然遇上了故人老友一样。
  “你阿耶真的没有教过你?”
  “或者说,你自己真的没有练过?”
  李重也是回道:“没有,阿耶哪有时间管我。”
  “至于这火枪,阿耶倒是说过,等我再长大些,就教我来着。”
  砰!
  又是一声枪响。
  李括循声望去。
  仿佛又是在一次不经意之中,李重便又命中了靶心。
  “不练过,那你为什么射的那么准?”
  李重:“我看皇祖父你的枪口的抬起角度,然后再对比自己,就随便地尝试了一下。”
  李括:“额……”
  原来是这样啊!
  李括静静地看着李重,心里不由得想——真的是观察力惊人。
  之后……
  李括便又问道:“你觉得,如果是大唐跟辽国开战,那么最终结果会如何?能胜?”
  李重:“胜不了,秦国都还得商鞅变法之后,才能胜六国。”
  “大唐至少要比辽国高出一个等级,才能打胜,否则……”
  “最多只会两败俱伤。”
  李括:“商鞅变法?”
  李重:“不错,要从制度上,完虐对方,才有胜的可能,然而,现在大唐跟辽国的差距还太少了。”
  “比如说……大唐给的军饷跟辽国给的军饷,谁的比谁的多。”
  “军饷往往意味着军队的军心,孙臣以为,大唐目前跟辽国,谈不上有多大的差距。”
  “制度上是如此,技术上,就更是如此了。”
  “我们大唐有的,辽国都有。”
  李括:“当年太宗文皇帝如此分封,就意味着将来必定会有大患。”
  李重:“不这样分封,谁又愿意去那鸟不拉屎的地呢?”
  李括无语地瞪了李重一眼。
  这小子,就会抬杠!
  李重:“反正都是太宗文皇帝的子孙,就算是大唐亡了,那也是烂在太宗文皇帝的子孙后代手上,不会便宜了外人。不会有魏晋南北朝,五胡那样的祸乱,这已经是不错了。”
  李括:“那你的意思是,太宗文皇帝做的是对的了?”
  李重:“皇祖父,对跟错,真的有那么分明么?对与错,其实都是可以看情况,看需要。就像是这世上,不是只有黑,也不是只有白,而是有黑又有白,只看,怎么对自己有利。”
  李括:“……”
  李括还是有点适应不过来,不过一想到,这家伙是敢把自己阿耶都送上去当太上皇的人,李括随后也就释然了。
  李括:“那你的意思就是说,当时是对的,可现在,对我们来说,是错了。”
  李重:“就是这样。其实相比起辽国,孙臣更眼馋西域。”
  李括:“西域有什么好眼馋的?”
  李重:“西域有石油啊,大唐之所以汽车无法普及,就是这石油的产量极低。而且……石油还可以拿来做出各种各样的材料。”
  比如说,合成橡胶。
  当然!
  那过程是非常复杂,不是李重能掌握的。
  但这东西,就是将来一个国家的经济命脉。
  就算是美国,那都要从中东偷石油呢。
  李重便道:“大唐,要想在未来的百年之内,仍旧保持着强国的地位,就必须掌握西域的石油资源。”
  “而且……还需要发展大型海运,把石油从海上运回来。”
  “相比起其他的东西,还需要各种人力成本,这开采石油,那就跟地里长了黄金一样,只要能把一块地霸占下来,架上机器,就可以随意开采。”
  李括:“有那么重要?是周泽与你说的?”
  李重:“不,是孙臣自己想的。”
  “动动脑筋都知道,石油比煤炭不知道要好多少倍。”
  “飞机都用的是石油提取出来的汽油。”
  “试想想,如果是一辆汽车,加满一罐油,就能开上上千里,那不比养一匹马,又或是用蒸汽拖拉机来得要好。”
  “如果是用烧煤的蒸汽拖拉机,要想开上上千里,那得多少煤。”
  李括:“那你怎么知道,西域石油就多?”
  李重:“这个倒是周泽说的。”
  李括没有到过西域,根本不知道那里的石油有多少。
  即便是知道有石油,截止到目前为止,也没有人说要把石油运到大唐来卖。
  就像是坐在井底里的青蛙,反正,井底有啥就吃啥呗,别想那么多。
  这就是李括。
  当然!
  李重估计,离石油产地最近的交趾国,说不定已经了解到了一些石油的价值。
  只不过……
  他们也没想到,将来的市场会那么大,所以,目前也并没有大规模地进行开采而已。
  但肯定!
  他们的一些人,肯定已经是对石油,有着相当一定的应用。
  只是这种日常的应用,还十分地局限。
  李括:“如果让你去做这事,你能做成?”
  李重看了看他皇祖父,随后也是皱起了眉头道:“孙臣只是随便说说。”
  李括:“……”
  “那你还说得头头是道,一幅你很懂的样子,朕还以为你真懂呢!”
  李重嘀咕道:“我又没有去过海外。”
  不知道沙特阿拉伯到中国多远。
  海上需要航行多少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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